孬蛋把竹子拖曳到湖边,抬头一看,在不远处的山崖下,有一处郁郁葱葱的竹林。
孬蛋大喜过望,有了这片竹林,再也不用担心被宋世仁发现自已偷砍他家竹子了。
不过这片竹林面积并不大,放眼望去,只有不到一百棵竹子。
从竹笋长成竹子至少需要四五年的时间。
想到这,孬蛋又有点失望。
于是他返回洞中,把其他竹子都拖了进来。
按照以前的工艺,孬蛋把十几棵竹子全部制作成竹筒。
他数了数,足足有一百五十个竹筒。
一筒卖200文,便可收入30000文,就是三十两银子。
想到三十两银子,孬蛋的心就在滴血,刘大麻子只用五两银子就把赵圆圆买走了。
三十两银子可以买五个赵圆圆。
可即便孬蛋有了三十两银子,赵圆圆却再也回不来了。
孬蛋心痛极了,他不想再想赵圆圆,便开始给竹筒钻孔,然后按照1:1的比例倒酒、加水,制作木塞。
一直忙到太阳落山,一百五十个竹筒酒才全部制作完成。
此时的孬蛋觉得又渴又饿,他拿出葫芦,“咕咚咕咚”喝了几口,顿时神清气爽。
孬蛋不想回山洞,便躺在温暖如春的山谷里睡了起来。
醒来时,谷中已经大亮。
孬蛋刚睁开眼,便看到小白蛇静静地盘在自已身边。
孬蛋没有丝毫的恐惧,他总感觉这条小白蛇很亲切,也许是上辈子见过吧。
“小白蛇,我要去县城一趟,也许二三天才能回来,你在谷里乖乖等我回来。”
小白蛇晃动了几下脑袋。
一百五十筒酒根本背不动,孬蛋只打包了八十八筒酒。
他心里默念着增大力气,喝了几口酒,便背着竹筒上了路。
一路轻松地来到小仲村镇。
今天是第三天,他来取自已的棉衣棉裤。
第一次去琅琊县城,他想做个体面人。
再一次见到裁缝铺小媳妇,还是一样甜美的笑容。
“小弟弟,去屋里试试合不合身?”
孬蛋拿着崭新的棉衣棉裤,掀开门帘,走进屋里换上这套新衣服。
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孬蛋从来没觉得自已这么帅气过。
十四岁的男孩,不,是十四岁的男人,以后再也不用担心露屁股蛋了。
孬蛋把旧衣服留在裁缝铺,他和小媳妇说好,过两天再回来取旧衣服。
并不是觉得这套旧衣服还有什么价值,他只是想再找一个和小媳妇见面的理由,一个听起来合情合理的理由。
换上新衣服的孬蛋不用喝酒就有了无穷的力量。
他背着竹筒酒,踏上了去县城的官路。
县城离小仲村镇有五十里路,孬蛋走了五个多小时才看到一个雄伟的城门,上面写着三个大字:琅琊县。
孬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雄伟的城门,那么高那么宽。
他心里纳闷,修这么高这么宽给什么人走?根本没有这么高的人!
孬蛋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城门。
县城果然是县城,县城里的人比小仲村镇多的多。
人也多,马也多,花花绿绿的女人也多。
孬蛋走过一家包子铺,走过一家点心铺,又走过一家杂货铺。
这些店铺在小仲村镇都有,并没有什么稀奇。
在一栋三层小楼旁边,孬蛋停了下来,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高的楼。
村里首富宋世仁家有一处二层岗楼,那是他见过最高的楼,可这栋楼却有三层高。
楼前挂着四个大红灯笼,天还没黑,就已经全部点亮。
门前站着几个像自已继母阎婆惜一样的女人,她们或站或靠,手里磕着瓜子,不停地招呼路过的行人。
孬蛋站在不远处观察了半天,他发现进这栋楼的人都是穿着绸子衣服的男人。
孬蛋很好奇,为什么没有女人进去?
他很想走过去问问门口的女人,里面到底是卖什么的,他真想进去瞅瞅。
不过背着八十八筒酒进去显得实在是太狼狈了。
孬蛋现在穿着新买的棉衣棉裤,也是个体面人。
体面人不能做这种不体面的事。
他打算把竹筒酒卖完后再进去瞅一瞅,说不定里面有比肉包子更好吃的东西。
想到这,孬蛋咧嘴笑了。
门口的女人发现咧嘴笑的孬蛋,便招手喊了一声。
“帅锅,来里面耍耍撒。”
孬蛋吓得赶紧低着头走了过去。
他发现这个女人说话的腔调特别像自已的继母。
此时已是傍晚时分,集市上依然是人声鼎沸。
晚上还有集市,县城里的人真会玩,县城果然是县城,就是和镇里不一样。
集市上点了很多的灯笼,把夜晚照的和白天一样光亮。
孬蛋找了一个特别亮堂的地方,把身上背的八十八筒竹筒酒摆了出来。
这次他还打算用上次的方法,不过价格却比上次翻了一倍,200文一筒。
“家人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都来瞧一瞧看一看,超级好喝的竹筒酒,不好喝不要钱,一筒只要200文,和白捡一样啊。”
孬蛋有了上次的经验,脸不红气不喘地大声吆喝起来。
制造噱头,专骗家人,孬蛋已经走在专业的路上。
路过的人都怀疑自已的耳朵出了问题。
200文一筒酒,这不是抢劫吗?简直比抢劫还狠。
一时间,摊位前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
“小伙子,你这酒卖这么贵,是黄金酿的吗?”
“这一筒也就装二两酒吧?200文?吓死个人!”
“你这到底是什么酒?喝了能成仙吗?”
“不会是王母娘娘蟠桃会上的仙酒吧?”
……
孬蛋不置可否,他不想解释。
他越沉默大家越好奇,围观的人群也越多,真正的买家才会出现。
而这些看热闹的人是买不起的!
“大家让一让,让一让,西门大官人来了。”
外边有人大声吆喝着。
众人听说是西门大官人,很快便在人群中闪出一条路来。
孬蛋看那人,也有二十五六年纪,生得十分浮浪。
他身材凛凛,头戴白缎忠靖冠,貂鼠暖耳,身穿紫羊绒鹤氅,脚下粉底皂靴,一看就是个酒色之徒。
孬蛋从未见过如此穿着打扮之人,又是貂又是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