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曼最讨厌赵建一的这种傻,真的是一种质朴的傻,一种不计得失的傻,一种与人相处的豁达和大气。每当这种傻气出现的时候,李曼就有一种当妈的面对自己的孩子犯了错误既气又急的心态。就像去饭店点菜,建一会客气的说,“你们来你们来,我随意,我吃啥都行”。但李曼知道,他是不会点菜,怕露怯。虽然建一己经尽量聪明的避免了这个尴尬,但是在李曼看来,还是不够完美。她觉得别人还是识破了建一的尴尬,尽管她现在能够感到并享受赵建一踏实的温暖,李曼更希望建一能够做到落落大方、游刃有余,她就是想要那种得体的霸气,那确实是一个男人的高配状态。
李曼从来不觉得世界是公平的,所以他更欣赏那些善于运用手段、圆滑处世的男人;赵建一当然也从来不极端的认为人生而平等,但他骨子里就带有一种傲气,他的不屑于并不来源于他的天真或愤怒,而是来源于对有意人生的追求,更来源于一种自我的约束和提升。他觉得一时的圆滑和争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自己绝对强大了,才能形成绝对优势,让别人抢不走、追不上。
建一理解小曼,却无法认同小曼;小曼不理解建一,却更为勇敢的爱着建一。
在男女关系之中,男人往往只关注自己最在意的部分,很首接,很单一,至于其他细节,可以忽略不计。女人的想法就会很多。
李曼终究是个女人。她既在乎赵建一是不是和自己灵魂高度契合的伴侣,也在乎他的外貌符合不符合自己的审美;既在乎建一的家庭条件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未来生活,又在乎建一的成长历程不经意间给了他怎样的阅历和格局。既在乎自己感受到的,也在乎别人能看到的。每一种东西,她都要,她都在乎。是虚荣心,又不完全是虚荣心。女人在挑男人缺点的时候,每一句都是肺腑之言,每一句都是为了他好,每一句都是为了打造一个完美的符合自己内心要求的男人。但这些对于男人来说,往往又是痛苦的根源。
一个在爱情之中致力于改造对方的女人,碰到了另一个在爱情之中致力于通过对方认可汲取信心和勇气的男人,便如冰与火的碰撞。
李曼带着建一去洗桑拿:“洗完咱俩就约在火龙浴见。”建一答应着,但他根本就不知道火龙浴在哪,甚至不知道火龙浴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建一聪明,有些东西不需要问出来。自己洗完了的时候,问问服务人员不就好了么。但偏偏,一场热水澡过后,李曼告诉他的三个字他只记得住一个字了。
“什么浴来着?”
他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说不出名字又没法问服务员,只好跟着大家走,看见别人穿好浴池里提供的休闲服,他也跟着穿好,看别人往哪走,他也往哪走。即使是这样,等他找到火龙浴的时候,李曼还是己经等了许久了。
“你干啥啊,这么慢!”李曼一见建一,就发了火。
“我就是刚洗完啊。”建一撒谎说。
“扯淡!你洗澡从来都没有这么慢!”李曼说话一贯的咄咄逼人。
“我根本就不知道火龙浴在哪!”建一突然被李曼激怒了。
“不知道不会问啊!”建一一吼,李曼也不高兴了。
“你不要总用你的想法去想别人,你是来过这里消费,但是我没来过,我家里穷,我不知道什么火龙浴。”建一把平时对李曼态度的不满倾泄而出。
“什么叫你家里穷!赵建一,我跟你说,我最讨厌一个男人自轻自贱,这跟你家里穷富有关系吗!”虽然李曼嘴上依旧不饶人,但是她心里知道建一说的对,当然是有关系的,怎么可能没关系。
“李曼,你自己想想,我第一次来这里。如果你是个细心的女朋友的话,你是应该提前告诉我什么是火龙浴,火龙浴在哪,还是在我找不到火龙浴在哪,出丑迟到时候更加让我难堪呢?”建一的口气里有了几分难过。
“你不要总把问题都归咎到我头上!”李曼的声音又高了八度。
当天两个人狠狠地吵了一架,两人不欢而散。李曼并没有觉得这是什么严重的事,赵建一就不一样了,他真的陷入了一种痛苦的逻辑,有了想要和李曼分手的冲动。电话里,他一股脑的将他能记住的所有不满的事都翻了出来,小曼当然是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最后赵建一竟真的给小曼发去了信息:“我们分开吧。”
经过了一个月的互不联系,悦琳背着李曼,单独约谈了赵建一。
悦琳问,“你怎么想的?”
“我把选择权交给她”,建一说,“如果她不坚持了,那我同意,如果她坚持,那我肯定会更加坚持。”
最终,还是军师李想苦口婆心的调停,才让两个人都答应出来当面谈一谈。
深秋的暴雨砸在新闻系教学楼的天台上,李曼攥着被雨水浸透的衣摆,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赵建一的黑框眼镜蒙着水雾,却依然能看清他紧蹙的眉头,“我说过,我们不是同个世界的人。”
“这是什么老掉牙的借口?”李曼向前半步,雨水顺着发梢滴在赵建一洗得发白的球鞋上,“上个月你在快递站分拣包裹到凌晨两点,上周三你在学生家里做家教补课。”她突然抓住赵建一的手腕,指尖触到那些粗粝的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悦琳说的话?”
赵建一触电般缩回手,背后的霓虹灯在雨幕中晕成模糊的光斑。远处商业街的电子钟显示20:17,他想起三个小时前李曼堵在快递站门口的模样,马尾辫沾着夜露,怀里抱着保温桶,说要给他送当归鸡汤。
“你跟踪我?”他的声音比雨水更冷。
“是新闻调查。”李曼从帆布包里抽出一本牛皮笔记本,封皮上银杏叶形状的书签晃得赵建一眼痛,“‘边缘人生——当代大学生勤工俭学现状调查’,我杂志的新选题。”
哗啦翻开的纸页间,工整的钢笔字记录着他所有打工地点和时间,某页边缘还画着Q版戴安全帽的男生。
赵建一盯着笔记本扉页夹着的照片,日期正是两个月前,当时他看见穿樱桃红连衣裙的小曼蹲在系楼前摆弄相机,银杏叶落满她的肩头。构图来得猝不及防,他鬼使神差地按下了快门。
“记得吗?你说‘反正顺路’。”李曼的指尖划过照片上的时间,“后来我发现,你的寝室在最西南角,我的寝室在东北角。”她突然笑起来,水珠从睫毛滚落,“这学期你‘顺路’送我三十七次,在奶茶店‘偶遇’十九回,图书馆帮我占座二十六天,所以,咱俩就不处了?就这样分手了?”
惊雷劈开云层,赵建一的白衬衫贴在身上,露出腰间贴着的膏药。上周搬运冰柜时扭伤的腰此刻隐隐作痛,却比不上心脏被攥紧的窒息感。他想起了李曼为自己放弃的出国留学,想起李曼朋友圈里那张在瑞士滑雪的照片。
“你看,”他指着远处城中村零星的灯火,“那里每盏灯都在等家人带回明天的饭钱。而你...”转头时却撞进李曼灼灼的目光,她不知何时又逼近半步,鼻尖几乎要碰到他的下巴。
“而我在等你带我吃巷口的牛肉面。”李曼举起手机,屏幕上是收藏夹里二十家平价餐馆,“等你带我跑步健身,等你送我回寝室,给我洗照片——”她突然踮脚扯掉赵建一的眼镜,“等你承认,那些深夜护送和书签里的银杏叶,都是你老派得要命的浪漫。”
暴雨冲刷着赵建一颤抖的睫毛,他看见女孩眼底跳动的火焰,像她总别在衣领的樱桃胸针般鲜亮。
“我...”喉结滚动着咽下雨水,他抓住李曼即将滑落的手,“我宿舍有姜茶。”
李曼反手扣住他的手指,湿透的衬衫下传来剧烈心跳,“先说好,我这人最讨厌一成不变。”她的虎牙闪着狡黠的光,“所以从明天起,你去哪我就去哪,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惊雷吞没了未尽的话语,但赵建一己经读懂她眼底的星光。当两颗湿漉漉的脑袋抵在一起取暖时,他忽然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李曼承认,二十岁的赵建一比二十岁的李曼懂得包容和忍让。但三十岁的赵建一回望自己这十年的感情时,依旧感谢二十岁的李曼,在最好的年纪给了自己最真实的感情。那些刀光剑影的吵架场面更像是情景喜剧。李想是最大的受害者,无论什么时间,只要小曼找不到建一,建一找不到小曼,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李想,李想对自己“战略缓冲区”的定位很准确,毕竟小曼接受表白前的摸底工作也是李想逼宫逼出的实话,没有这一把火,按赵建一的既定计划,是绝不会在工作稳定前谈一场恋爱的。一边是兄弟挚友,一边是高中同学,两人又都是点火就着的性格,谁也得罪不起,谁也放不下。
李曼炙热,像火,建一冷静,像冰。冰火不相容,却能爱的轰轰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