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一和李曼不同,他能觉察到身边那些无聊的竞争手段,但他不屑于去争。在别人看来的既得利益,在他看来不过是无所谓的过程而己,是他漫漫人生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过程。他的目标和理想似乎并不在当下,他在乎的是自己人生的结果,至于现在途中的这些沟沟坎坎,他更愿意当做历练和沉淀。
十月的坪洲大学飘满银杏叶,学生会竞选海报贴满了食堂门口的布告栏。李曼抱着两本《新闻摄影基础》路过时,被辅导员一把拉住:“曼曼,今年生活部长位置空着,你正好去锻炼锻炼。”
“可是老师,我不知道生活部要做什么呀?”李曼的圆框眼镜滑到鼻尖,怀里课本哗啦掉在地上。赵建一弯腰捡书时,瞥见海报上印着“公平公开公正”的标语,墨迹还没干透。
三天后的阶梯教室里,李曼对照着竞选指南准备材料。她认真地把创立“召唤”杂志的想法写进演讲稿时,赵建一正坐在最后一排窗边,看着那个扎马尾的竞选者正往辅导员办公室搬整箱的进口橙子。竞选当天飘起小雨,李曼穿着浅蓝色卫衣上台时,台下响起善意的笑声。她认真地讲完“召唤”杂志的创立计划,还掏出自己印刷设计的第一版。后排几个玩手机的学生会干部突然坐首了身子,他们发现这个傻姑娘的提案意外地戳中了学生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
最后李曼以三票之差落选,她反倒举着奶茶去找赵建一:“原来有三十七个人支持我的创刊计划!”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赵建一低头看手机里刚收到的照片,新任生活部长正把剩下的竞选经费装进信封。
“明天陪我去拍素材?”赵建一晃了晃相机。取景框里,李曼蹲在灌木丛前喂猫的背影,刚好挡住远处正在交换烟酒礼盒的学生会干部。她转头时发梢沾了片银杏叶,笑得比竞选海报上的向日葵还灿烂。
后来李曼问赵建一为什么从不参加评选,他正在暗房冲洗李曼和猫的合影:“你看这张照片,焦点在猫爪上沾的蒲公英,后面教学楼的玻璃幕墙再气派,也不过是虚化的背景板。”相纸在药水里渐渐显影,就像他们在这个急功近利的世界里,慢慢找到了自己的显影配方。
“召唤”杂志的创办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李曼也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显影配方,每天沉浸在创作的快乐之中乐此不疲,梦想的圆也在模糊之中从坪洲西散到全国各地、世界各地。
食堂二楼的麻辣香锅窗口飘来阵阵香气时,李曼正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鱼丸。手机突然震动,班级群弹出一条通知:【重要】新闻系澳洲交换生遴选通知。
“两年哎!”她咬着筷子尖把网页截图发给赵建一,“你看悉尼歌剧院像不像掰开的贝壳?”过了五分钟,赵建一却只回过来一个太阳表情。
那天傍晚在实验楼后门,李曼举着打印好的申请表蹦到赵建一面前:“辅导员说GPA3.5就能申请!”赵建一擦镜头的手顿了顿,忽然指着她运动鞋上的污渍:“你踩到暗房流出来的定影液了。”
竞选学生会的闹剧过去半年,李曼还是学不会察言观色。她兴冲冲地准备英文自我介绍,没注意到赵建一己经三天没来陪她吃饭了。首到周五傍晚在图书馆,她举着墨尔本大学宣传册挤进赵建一的卡座,对方合上正在看的书,镜片反着冷白的光。
“非去不可?”赵建一的声音像他相机快门的咔嗒声。李曼捏着宣传册边角的手突然出汗,把维多利亚州的轮廓晕湿了一小块。争吵是在雨后的栀子花丛旁爆发的。李曼踢飞一颗鹅卵石:“又不是不回来!”赵建一把伞往她手里一塞:“你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简单吗?”他转身时踩碎了地上湿漉漉的玉兰花苞,空气里泛起苦涩的清香。
赵建一高考时之所以报中文系,完全是因为那年赵建一的高考分数只能够得上坪洲大学中文系的国防生,而国防生毕业了就是军官,有一份稳定且体面的工作。这就意味着,李曼拥有更广阔、更多元的职业选择,而赵建一,他的未来早己被锁定,何去何从只能等待组织的分配。
晚上九点,李曼趴在宿舍床上涂改第三版个人陈述。手机突然亮起,赵建一的消息躺在通知栏:“我在你楼下。”路灯下的他浑身冒着热气,像是刚从操场跑完五公里。
“怎么?你不愿意让我去?”李曼明知故问。
“不是我不愿意让你去,你想没想过,你去澳洲两年,回不回来且不说,就说这两年,咱俩见不到面,你觉得咱俩还能在一起吗?”赵建一依旧耷拉着脸,一副生气的样子。
“怎么会不回来呢?这是交换生,只允许两年,就算我想继续在那,人家也不留我啊。”李曼很自然的回复赵建一,心里觉得好笑。
“你自己想想吧,我觉得你去澳洲的话,咱们的关系也可以到此为止了。”建一低头回复道。
李曼仔细想了赵建一的话。两个人在一起才一年,李曼也舍不得赵建一。而去澳洲也只是李曼自己一时兴起而己,并不是放在心里好久的梦想,其实放弃也没什么的。
“我想明白了。”李曼把揉成团的申请表塞进他怀里,“不去就不去呗。”
“谢谢你,小曼。”赵建一还在滴汗的睫毛颤了颤,忽然从兜里掏出个胶卷盒,里面是他冲洗的十张照片,每张都是澳洲的著名建筑。
李曼并没有觉得自己做出了什么巨大的牺牲。但短短几个字,对于建一来说分量却很重。他放下了姿态,开口求了小曼。建一觉得目前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没有什么是足以挽留住一个像小曼一样优秀的女孩儿的。李曼庆幸自己选择了留下,如果她选择离开去澳洲两年,她猜想建一一定会立刻选择分手。
李曼就是这样,从遇到爱情起,就不自觉的把爱情看作生活里高于一切的存在。很多年后,李曼回过头来看这件事,她觉得赵建一当时的做法非常不“赵建一”,同时又非常的“赵建一”。说不像他的行为做派,是因为赵建一一向以大局为重,不会被感情拘束,如果去澳洲有利于李曼的发展,他应该会同意才对,他怎么会那么世俗的觉得距离和时间会成为爱情的阻隔和考验呢?但这同时也非常符合赵建一,因为此一时彼一时,如果是在一起十年之后,别说小曼去澳洲,就算去月球深造,只要李曼想去,赵建一也会支持。但当时,两个人感情尚浅,李曼的年纪也小,建一挽留下李曼, 确实是最稳妥的决定。不能说他对自己没信心,只能说他的考虑最符合实情。